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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学术委员会2016年度报告

2017年10月25日 09:28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2016.1-2017.01

2016年,厦门华厦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厦门华厦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发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学术委员会为规范学院学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部学术管理制度与组织架构,健全学院学术管理体系。学术委员会积极推进《厦门华厦学院学术管理办法》、《厦门华厦学院教师博士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草案)》、《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首批五个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厦门华厦学院专业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踊跃向学院递交关于成立“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议书等,致力于让学院学术科研走向科学、规范的发展轨道。

2、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审议职能,主导完成《职务任职基本条件(试行)》的修订工作。在《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厦门华厦学院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等文件制定过程中,学术委员会既坚持学术标准,又考虑学院发展实际,充分体现学术委员会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的决心。

3、学术委员会积极对学校学术事务提出建议、实施监督。学术委员会调研并形成《2016年度厦门华厦学院科研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2016-2018年厦门华厦学院科研奖励经费预算方案(初稿)》、《2010-2015年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追加奖励预算方案(初稿)》等方案,为学院促进科研监考、快速发展献言献策。

4、学术委员会发挥关于专业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论证作用。201612月,组织专家会议进行第二批专业负责人论证工作。会议论证并通过由冯宇蕾教授任投资学专业负责人、吴青兰副教授任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负责人、蔡志猛副教授任物联网工程专业负责人、游其华副教授任制药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决定。

5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关于学院学术事务的评议职能。20171月,学术委员会组织第一批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成功举办第一批专业负责人汇报会,并邀请专业专家莅临指导。通过加强专业负责人队伍建设,学术委员会更好地督促、监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落实情况,促进专业更科学、规范、健康发展,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术科研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6、学术委员充分发挥关于学校重大决策的论证功能。学术委员会密切关注国家专业硕士授权点申报的动态,调研专业硕士授权申报条件,论证学院申报专业硕士授权的可行性,并提出达到专业硕士授权申报条件的咨询意见,为学校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等提供科学、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7学术委员会着力支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引进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所需人才。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共承办了5场引进人才专业能力评估会议,累计为11人次的人才引进提供学术咨询意见。

8、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指导和审议作用,参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以上是学术委员会本年度主要工作成果,日后学术委员会将会持续、充分发挥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等学术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学术事项的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咨询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使命。

 

 

厦门华厦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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