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编制并跟踪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组织和协助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及落实。
2.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跟踪国家、省市教育政策和改革动向,收集反馈与学校发展相关的重要信息,适时进行调查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组织或参与学校与规划相关的重点或重大项目的方案论证及实施,并履行指导、监督落实等职能。
4.组织协调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等国家、省市各级教学有关评估工作,落实各类评估整改工作与回访制度。
5.负责学校事业发展数据统计管理,开展教育事业统计与教学状态数据库等内涵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编制教学质量报告。
6.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学校自我评估和多主体满意度调查,监控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现状并形成反馈意见。
8.负责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培训,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校级督导组、学生信息员、教师代表等有关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意见会,监测学校教学质量。
9.负责教学质量研究工作,为学校评估、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估提供支撑,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10.完成学校与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