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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3年06月27日 08:39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引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立足学校实际,以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为基础,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内涵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条件

1. 课题申请人面向学校一线教师学术骨干、双肩挑干部或管理人员,建议团队申报,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课题成员不得少于3名,鼓励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跨学院、跨部门研究团队,开展针对性的立项研究。

2.对所申报课题有较丰富实践经验、有前期研究成果和研究基础的申报课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3.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科研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能再次申报。

二、课题申报与结题要求

1. 课题申报以《高等教育研究所2023年立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为基本依据,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2.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原则上在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课题资助经费为:重点课题5000/项,一般课题3000/项;

3.课题研究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支撑,也要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为学校办学提供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措施,对学校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4.申报材料按规定表格填写,自行设计表格无效。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验收及评审

1. 课题结题成果可选择以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实施方案、期刊论文及课题委托部门规定成果等多种形式完成。

2. 课题研究结题后,高等教育研究所与科研产业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课题进行验收评审,验收合格者由高等教育研究所发布验收合格通知。

3. 对结题验收结果评定为优秀的课题,相关课题成果汇编成册,届时学校将对课题研究团队予以奖励和表彰。

4. 部分优秀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可以转化为决策咨询报告或工作实施方案等予以上报、推荐或使用。

四、研究经费使用

1. 学校将根据课题立项级别分别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通过中期检查后划拨研究经费的50%,终评合格再划拨剩余研究经费。

2. 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履行有关课题研究的财务手续。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厦门华厦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课题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份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稿至huangym@hxxy.edu.cn

2.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714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276251,联系人:黄延梅。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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