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闽教高〔2021〕45号)精神,结合《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手册》(华厦政字〔2021〕15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估范围
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规划与质量管理处从各教学单位分专业分别抽取本单位毕业论文数量10%的比例,抽评数量见表1(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表1 各教学单位分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抽评数量 |
二级学院 |
专业 |
抽评数量(份) |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25份)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4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6 |
制药工程 |
7 |
制药工程(专升本) |
8 |
人文学院(37份) |
商务英语 |
12 |
数字媒体艺术 |
10 |
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 |
4 |
网络与新媒体 |
8 |
艺术教育 |
3 |
商务与管理学院(93份) |
财务管理 |
12 |
财务管理(专升本) |
5 |
电子商务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1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7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升本) |
10 |
审计学 |
13 |
投资学 |
8 |
投资学(专升本) |
5 |
物流工程 |
8 |
物流工程(专升本) |
4 |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46份)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6 |
通信工程 |
11 |
通信工程(专升本) |
3 |
物联网工程 |
8 |
物联网工程(专升本) |
9 |
总计 |
|
201 |
二、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内容主要围绕教学目标与学习成果、成绩评定与反馈、学生学习成果、指导过程等方面进行评估,详见《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附件2)。
三、毕业设计(论文)评估程序
1、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组织阶段(2022年11月)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日前将抽评名单中对应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交至规划与质量管理处黄延梅(齐礼711),并将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uangym@hxxy.edu.cn。
2、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实施阶段(2022年12月)
评估专家依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指标”要求对抽评的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估,每位专家对所评毕业设计(论文)给出评定等级及评价意见,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形成最终书面意见,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
3、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结果反馈阶段(2023年1月)
(1)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根据专家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结论,并对评估等级为“合格”和“待改进”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重点审议,确定最终评级并公布评估结果。
(2)学校每学年将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较高的教学单位进行表彰;对评估结果为“合格”、“待改进”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单位须将结果反馈给对应导师,及时修正存在问题。
四、其它
未尽事宜,由规划与质量管理处负责补充和解释,电话:0592-6276251。
附件1:各教学单位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评名单(总)(仅校内网可见)
附件2: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