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质〔2025〕2号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开展质量管理信息平台课程教学同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为进一步健全课程多元评价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初我校启动质量管理信息平台督导评教、同行评教等教学评价试点工作,为全面收集教师同行评教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教学评价的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同行评价试点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评价主体为本学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评价对象为教师所在学院相近或相关专业的教师。
二、评价目的
同行评价应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把质量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设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三、组织实施
1.听课安排采用自主听课和分配听课。①自主听课:教师自主选择相近或相关专业的教师进行听课;②分配听课:部分听课教师由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和各教学单位指定被听课教师,听课教师可登录质量管理信息平台查看听课任务。
2.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本单位课程教学同行评价工作,试点过程中若有问题或建议,请联系规划与质量管理处黄老师,联系电话:6276251。
3.请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于教学周第15-17周进行同行听课,并于6月20日前登录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填写评价内容,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厦门华厦学院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同行听课操作指南”。
附件1 厦门华厦学院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同行听课操作指南
附件2 厦门华厦学院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同行评价听课任务设置操作指南
厦门华厦学院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