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质〔2025〕5号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打造一流本科课程,完善校内课程评估机制,现就开展质量管理信息平台本科课程质量评估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估对象
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院级示范本科课程。
二、课程评估内容
课程评估内容主要围绕教师队伍、教学基础、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特色项目等指标项,依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附件1)内的相应评价指标和基本要求进行综合评估。
三、课程评估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校课程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专家听课评课阶段(2024年9月-11月)
专家到相关教学单位听课评课、综合考察,集中评议。
(二)课程数据收集阶段(2025年6月)
请各教学单位参评课程负责人务必于6月30日前进入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完成课程数据填报。(见附件3)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于7月5日前完成课程数据材料审阅工作。
(三)评估结果反馈阶段(2025年10月)
1、规划与质量管理处结合专家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结论并公布评估结论,最终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四个评估等级。
2、学校将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教学实践,予以表彰和推广;对评估结果为“待改进”的教学实践,将督促整改,进入下一轮复评。
四、其它
未尽事宜,由规划与质量管理处负责补充和解释,电话:0592-6276251。
附件1 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
附件2 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表格
附件3 厦门华厦学院质量管理信息平台课程评估操作指南
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