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质〔2026〕5号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打造一流本科课程,完善校内课程评估机制,现就开展质量管理信息平台本科课程质量评估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开设的理论课、实验实践课及术科课程中,结合专业类别、教师职称、学生评教等多维度因素,抽取61门课程开展评估,具体参评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课程评估内容
课程评估内容主要围绕教师队伍、教学基础、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特色项目等指标项,依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附件2)内的相应评价指标和基本要求进行综合评估。
三、课程评估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校课程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专家听课评课阶段(2026年5月-6月)
专家到相关教学单位听课评课、综合考察,集中评议。
(二)课程数据收集阶段(2026年5月-6月)
请各教学单位参评课程负责人务必于6月19日前进入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完成课程数据填报(见附件4)。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于7月5日前完成课程数据材料审阅工作。
(三)职能部门审核阶段(2026年9月-10月)
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平台数据开展集中审核与复核工作,重点核查课程数据及佐证材料的准确性。
(四)评估结果反馈阶段(2026年10月)
1、规划与质量管理处结合专家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结论并公布评估结论,最终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四个评估等级。
2、学校将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教学实践,予以表彰和推广;对评估结果为“待改进”的教学实践,将督促整改,进入下一轮复评。
四、其它
未尽事宜,由规划与质量管理处负责补充和解释,电话:0592-6276251。
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