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校学术气氛,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学术研究、教学和管理水平,经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学校设立“望怀学术讲座”。为进一步结合我校实际,规范讲座管理,保证学术交流水平和效果,特制定厦门华厦学院“望怀学术讲座”管理条例,具体如下:
第一条“望怀学术讲座”是厦门华厦学院最高层次的学术讲座;
第二条 邀请对象:讲座报告人长江学者、杰青、千人计划、杰出专家等,支持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创始人、董事长、CEO 等高级人才(尤其是知名校友)等。每年计划安排讲座5场左右。
第三条 讲座资助标准:学校统筹“望怀学术讲座”经费预算,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四条 申请办法与管理程序:
1.申请程序:由各二级学院、中心和单位按实际情况,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申请附件材料包括:《学术讲座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讲座海报及嘉宾简介,同时准备厦门华厦学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备案表(合并为一个文件上传);
2.讲座审批程序:邀请单位拟稿申请→校通识中心审核→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学校党委备案;
3.由申请讲座的单位负责专家来访接待及学术交流活动,校通识中心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配合完成讲座组织工作;
4.讲座期间邀请校领导为讲演嘉宾颁发厦门华厦学院“望怀学术讲座”纪念牌;
5.申办要求:学术交流讲座结束后,需由邀请人提交含讲座交流图片的活动总结,并及时在学校网站进行介绍
第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望怀学术讲座申请表》
附件
厦门华厦学院“望怀学术讲座”申请表
讲座嘉宾信息 |
姓名: 职称: 单位: 电子邮箱: 电话: |
讲座嘉宾 主要研究方向 |
|
|
讲座嘉宾学术背景与主要成果 |
(请用文字简要介绍讲座嘉宾,500字以内) |
|
来访起止日期 (含交流) |
|
|
邀请单位、邀请人及联系方式 |
|
|
讲座与交流内容 |
讲座题目: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摘要及个人简介:(可另附后) |
|
校通识中心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
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
|
说明:请将此申请表与专家个人简历、讲座海报合并为一个附件提交给校学术委员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