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事业规划
政策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政策文件 >> 正文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1年01月14日 10:34  点击:[]

2020年12月21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福建实际,就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开启福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1.“十三五”时期新福建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重大实践和优良作风,矢志不移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福建擘画的“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持续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颜值生态上发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接连跃上三万亿元、四万亿元台阶,经济总量实现赶超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十万元,分别位居全国第八位和第五位;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比重持续上升,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稳步推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一年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二千二百零一个贫困村全部退出、二十三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第一;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梁八柱”基本确立,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生态文明、医药卫生、农村集体产权、科技特派员等方面改革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对外开放持续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一批全国首创创新成果,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成效显著;闽台各领域融合不断深化,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政策有效落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教育、医疗、养老、城乡基础设施等民生社会事业领域短板加快补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收入增速保持高于经济增速,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社会安定有序、团结和谐、充满活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2.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我省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具有扎实发展基础,拥有难得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一系列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亲自擘画的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是福建发展的科学指引,必将继续引领我们攻坚克难、奋勇前行;党中央明确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持续显现,进一步凸显福建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我省处于工业化提升期、数字化融合期、城市化转型期、市场化深化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质期,内生动力强,潜力空间大;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速汇聚,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更大突破。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科技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结构不优、产业链发展水平不高、重大项目接续不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仍需突破、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居民收入水平有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任务较重、生态环保和社会治理亟待加强等。我们必须胸怀“两个大局”,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发扬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集中精力办好福建的事。

  3.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远景目标。到二○三五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省基本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展现更加崭新的面貌。展望二○三五年,我省经济实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全面建成创新型省份;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建成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健康福建,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美丽福建基本建成;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率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平安福建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

  4.“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有新的更大进展,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更大突破,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

  5.“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上迈出重要步伐。

  ——经济实力更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总量超越优势进一步扩大,创新型省份格局基本形成,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基础更加牢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数字福建建设和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形成新高地,民营经济、海洋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开放更深入。厦门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新区等建设再上新水平,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展现新作为,多区叠加优势更加彰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对台先行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

  ——社会文明程度更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根深叶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红色文化、海丝文化、朱子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等八闽文化交相辉映,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环境更优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省域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第一,高颜值的美丽福建成为亮丽名片。

  ——人民生活更幸福。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康福建基本建成,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安居乐业,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治理体系更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取得新进展,依法依规“马上就办”成为常态化,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安全东南屏障更加牢固。

  三、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源,全面建设创新型省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6.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瞄准新技术领域,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凝练和推进一批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平台、重大工程。深化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科技创新走廊、沿海科技创新产业带。实施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行动,高标准建设省创新研究院,全力支持光电信息、能源材料、化学工程、能源器件等省创新实验室建设,打造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争创国家实验室。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创新源头作用,推动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强化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规划建设若干重大科学研究基础设施。积极引进大院名校,谋划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支持优势企业设立创新飞地,支持各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能级科创平台。

  7.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完善高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成长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一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的隐形冠军企业,发展一批活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坚持以用为导向,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发挥大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8.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好引才育才聚才用才“组合拳”,构建更具竞争力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雏鹰计划”和“八闽英才”培育工程。推动产业链与人才链精准对接,深化校地人才交流合作,强化重大人才工程与重大科技计划相衔接、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协同。以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贡献的大小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弘扬工匠精神,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培养更多能工巧匠和技能大师。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鼓励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

  9.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革科技计划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健全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等制度。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保护体系,推动“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完善各类创新平台技术转移功能,培育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完善对高校、科研院所和科学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推动科技金融紧密融合,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强省、质量强省、数字福建建设,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现代物流、旅游六大主导产业,提挡升级特色现代农业与食品加工、冶金、建材、文化四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五大新兴产业,打造“六四五”产业新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

  10.大力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持续放大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效应,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推进数字产业化,提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应用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未来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网络通信、核心元器件及关键材料等基础产业迈向中高端,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产业数字化,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拓展数字技术集成应用场景,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提升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加强数字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坚决打破信息孤岛,把“数据池塘”汇聚成“数据海洋”。探索数字化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数据资源基础平台。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民数字技能,缩小城乡区域数字鸿沟,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11.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毫不动摇把新型工业化作为实现现代化的着力点,保持制造业增加值比重在三分之一左右。持续强链补链延链,推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制造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深入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提升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制造业质量品牌和发展层次。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强龙头重引领专项行动,加快培育创新型生态型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垂直整合和横向拓展。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产业基础制造和协作配套能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1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强现代物流、金融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展等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文旅、康养、育幼、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五、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管理,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13.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以市场化改革打通制约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循环的痛点堵点,推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优化升级,推动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等优质要素有效集聚。强化科技创新、标准引领和品牌建设,推动“福建制造”向“福建智造”、“福建创造”转型升级,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需求。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健全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构建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构建货畅其流、货优其流的物流生态。

  14.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通道。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市场顺畅对接、产业深度链接、规则有序衔接,促进内需与外需、出口与进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提升海港、空港、陆港功能,完善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海陆空铁多式联运,打造贯通南北、联接东西、通江达海的大动脉,成为服务“一带一路”、中西部及周边地区的前沿枢纽。探索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机制,积极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帮助企业加快内外销转型。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提升出口质量,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推进贸易投资融合,加强优势领域对外合作,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共建产业链供应链。用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力量,发挥我省民营经济比重大、侨胞数量多的特色优势,推动民营企业家成为开拓市场、畅通循环的主力军,推动侨资侨智成为经贸合作、融通内外的桥梁纽带,让更多高端资源要素汇聚福建,让更多福建产品和服务走向全国、走向全世界。

  15.全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实施“电动福建”建设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发展服务消费,促进消费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发展夜间经济。培育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6.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快补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加快“两新一重”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力度,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健全抓重大项目激励机制,形成比学赶超抓项目、促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化“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重大项目争取和储备,强化省市县联动和要素保障,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机制,探索政府投资新模式。

  17.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国防建设水平。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充电桩、换电站等建设。全面建设交通强国先行区,推动综合立体交通网由“通”向“优”全方位转变。进一步加强并优化出闽大通道建设,密切与长三角、粤港澳等经济区以及中西部经济区联通。推进省内重要铁路、都市圈和市域轨道、国省干线公路、港口、机场等重大项目建设,构筑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形成省内“二一一”交通圈,实现多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让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舒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打造绿色、智慧、安全的现代化电网。推进“五江一溪”防洪工程、沿海防潮工程,加强大中型水库、引调水和堤防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以深层次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18.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中。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积极走出去,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企业考核激励薪酬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员工持股、综合改革“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工作。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提高市场化程度。

  19.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创新发展“晋江经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掀起新一轮创新创业大潮。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按国家部署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实现公平竞争,让民营企业易准入、快准入、真准入。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和政策体系。健全企业家恳谈会等机制,提高“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打造勇于创新、敢拼会赢的闽商群体。

  20.完善地方财税金融体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与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协调衔接,发挥财政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作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稳步推行零基预算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用好用足地方税管理权限,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开放,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改善面向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进龙岩、宁德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机制,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21.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和营商环境建设。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强化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马上就办”常态化机制,让市场主体能办事、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建设数字政府,加强跨部门协作、线上线下协同,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升级,加快实现一网好办、跨省通办。持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动作风更实、效率更高、服务更优。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支持商会组织改革发展。

  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走符合福建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22.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践行“弱鸟先飞”理念,发扬“滴水穿石”精神,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富有闽东特色的脱贫工作同全省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帮扶机制,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继续倾斜支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深化产业、就业、科技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弘扬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援宁群体“时代楷模”精神,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发挥社会力量帮扶作用。

  23.提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稳面积、攻单产、优品质、强产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二一二”工程,做大做强做优茶叶、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等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建设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坚持科技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健全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种业科技创新,扎实推进农田标准化、农业良种化、生产机械化、种养规模化,建设智慧农业,为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健全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提高生猪、蔬菜、禽蛋、水产品等安全保障能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紧密融合,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24.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完善乡村规划体系,留住乡愁,留住记忆。加强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房安全和建设质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巩固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梯次建设“绿盈乡村”。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和历史风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科技特派员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培育造就新型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25.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实施村级留用地政策。巩固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

  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26.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优化提升以“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为主架构的空间开发战略格局,以主要河流为廊道、主要山脉和海岸为屏障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三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带为主体、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的农产品安全供给战略格局。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聚集经济和人口、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全面完成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27.推进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快福州都市圈建设和厦漳泉都市圈一体化,形成区域发展增长动力源。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大老城区改造提升力度,分类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推动一批县城更新改造,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推进有条件的地区高质量建设城市新区。推进市县污水管网全覆盖,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实施智慧设施建设工程,打造“智慧城市”大脑,推动治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型、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推动建筑业现代化,培育新时代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8.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深化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福州、厦门龙头带动作用,推出一批创新性政策、牵引性改革、引领性平台,统筹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探索跨市县联合招商,支持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统筹抓好重大产业协作链群建设。建设一批山海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共享,强化政务服务、区域应急、环保治污、对外开放等方面协同。健全跨地区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探索市际毗邻区协同发展机制,打造若干协同发展示范区。全面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9.大力建设“海上福建”。坚持陆海统筹、向海进军,建设海洋强省。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强做优海洋渔业、船舶制造、海工装备等产业,培育海洋生物、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滨海旅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海上牧场”。提升海洋科技发展水平,建设智慧海洋。加快全省港口资源整合,构建一企主体、多元发展的新格局,推进核心港区整体连片开发,做优做强做大厦门国际航运中心,打造世界一流港口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现代化湾区。强化海洋环境治理,推进岸线自然化和生态修复。

  30.全面振兴老区苏区。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老区苏区工作,继续争取扶持老区苏区发展的政策,完善和落实对口支援机制,确保老区苏区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坚持绿色、红色、特色导向,支持和引导产业项目落户老区苏区,推动老区苏区传统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特色农林业、优势矿产业、文旅康养等。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整合红色资源,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建设一批飞地园区、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山海协作产业园,支持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补齐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质量,加大技术、人才协作力度。

  九、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强化守正创新,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31.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我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坚持不懈用新思想武装党员、教育人民,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3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健全完善文艺精品和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扶持机制,实施文艺高峰工程,增加高品质文化供给。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新型智库建设,提高决策咨询能力。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打造自主可控、传播力强的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推进智慧广电等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敢拼会赢、开拓进取、海纳百川、多元共生的八闽文化熠熠生辉、焕发生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办好第四十四届世界遗产大会。办好第十八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  

  33.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实施文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支持文化企业上市和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打造文化产业链、产业集群。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建设,积极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打响“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省。推进一批影视基地、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中国电影金鸡奖活动等节展品牌。实施“海丝”文化交流工程,推动福建文化“走出去”。

  十、持续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打造高颜值的美丽福建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34.深化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完善资源环境产权交易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持续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生态补偿范围。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

  35.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树立循环发展、永续发展理念,强化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推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深化绿色园区示范创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环保产业,做强专业化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发展绿色金融,建设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推动低碳城市、低碳园区试点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36.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蓝天工程,强化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强化面源污染精细管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实施碧水工程,实行全省水系治理“一张图”,强化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实施碧海工程,创新海洋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模式,强化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海岛环境治理、海漂垃圾治理。实施净土工程,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强化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深化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比重,提高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能力。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37.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广筼筜湖、木兰溪治理和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系统推进闽江、九龙江等主要流域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开展“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加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施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

  38.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高效利用。强化用水强度控制,完善工业、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以亩产论英雄”,大力盘活存量土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制度,严管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提高全民节约意识,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深化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建强用好重大开放平台,以“一带一路”建设引领全面开放,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开放强省。

  39.充分发挥多区叠加优势。深入推进“丝路海运”、“数字丝路”、“丝路飞翔”等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标志性工程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加强制度集成创新,推广运用多式联运“一单制”等创新举措,探索实施自由贸易港部分政策,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金融、运输、人员往来等领域自由化便利化,适时推动扩区建设。提升厦门经济特区开放水平,深入推进“提升本岛、跨岛发展”战略,率先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深化与金砖及“金砖+”国家政策协调、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领域合作。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桥头堡。实施强省会战略,深化福州新区全域开放,高水平建设滨海新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推动各类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高质量发展。

  40.提高国际贸易和投资水平。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实施市场多元化、外贸品牌化战略,培育壮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进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提升利用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水平,用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合作平台,精准招引外资大项目大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定规则红利,深入研究对接政策条款,主动拓展与成员国地方经贸合作。鼓励闽商闽企走出去开展海外并购、国际品牌创建。高标准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统筹推进“两国双园”建设。推动中欧班列高水平运作。

  41.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跨境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持续拓展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行关、港、贸、税、金一体化运作。加强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合作。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理等机制,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健全促进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进境外投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十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根本目的,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现代化成果。

  42.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坚持多劳多得,鼓励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收致富,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实施“四大群体增收计划”,增加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重视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43.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加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44.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公益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跨越式发展,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争取在大学数量、办学质量上有大的突破。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4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完善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

  46.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巩固提升“三明医改”经验,推动“三医联动”向“全联”、“深动”发展,健全完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等制度。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共体等建设,补齐医疗卫生人才、床位等短板。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支持社会办医。扎实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大力倡导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增加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4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发挥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十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战略部署,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切实防范化解现代化进程中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

  48.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房屋结构安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化生物安全保护,构建国门生物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持续深化“餐桌污染”治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加强精准监测预警,提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推进水库、堤防和水闸除险加固,提高洪水优化调度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49.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经济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保障和维护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领域安全。常态化开展供应链风险排查,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实施粮食安全战略,保障粮食和重要副食品生产稳定,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和应急供应能力建设。实施能源安全战略,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生态安全,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维护新型领域安全。

  50.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落实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传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门四访”等信访制度和各类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面实施“智慧政法”战略,建立健全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和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深化“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51.巩固国家安全防线。完善国家安全工作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典范区域。统筹推进军用设施与民用设施规划建设。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加快标准化通用化进程。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全力支持部队练兵备战。健全强边固防机制,实施海防城网融合工程,推进“智慧海防”建设。持续加强双拥共建工作,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十四、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以两岸同胞福祉为依归,着眼大局大势,注重落细落实,深化闽台各领域融合,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发挥更大作用。

  52.深化经济领域融合。提升闽台经贸合作畅通,着力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深化优势产业融合,引导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强链补链,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两岸石化产业合作基地和闽台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区。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升级发展,加快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持续抓好金融、文创、健康生技、冷链物流等领域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深化行业标准共通,扩大对台资质采认和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优化对台贸易监管。推进闽台科技协同创新,推动与台湾高科技企业、领军人才共建创新平台。

  53.深化基础设施领域融合。推动闽台基础设施联通,构建立体式对台通道枢纽。加强对台直航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的闽台海空直航方式,持续提升“大三通”、“小三通”航线便利往来功能。持续推进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促进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率先融合。推进闽台通信合作,拓展电子商务、云端服务、话务中转等新领域合作。建设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台,推动两岸电力联网、天然气互联。

  54.深化社会领域融合。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和制度,强化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构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服务体系。坚持“非禁即享”,落实落细惠台利民政策举措,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在闽台胞社会服务保障水平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同步提高。建设数字“第一家园”对台一体化服务平台。完善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优化台湾青年在闽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推进闽台基层治理交流合作,探索完善闽台合作乡建乡创的新模式,支持台湾同胞参与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

  55.深化文化领域融合。提升文化交流质量体量能量,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同胞心灵契合。实施对台文化交流品牌提升工程,持续办好海峡论坛、海峡青年节、两岸企业家峰会、两岸文博会等活动,加强闽台青年交流。深化民间基层交流,持续推动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等对台文化交流。推进祖地精品文化走进台湾,办好福建文化宝岛行系列活动,支持非遗文化、民间曲艺入岛巡展巡演。创建两岸融合发展文化教育交流基地,建设闽台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打造两岸影视产业基地。扩大教育、科技、卫生、司法、档案等各领域交流合作。

  十五、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而奋斗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56.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做到“见人见事”。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7.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努力建设“政协大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58.深化法治福建建设。坚持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逐步实现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健全普法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59.深化闽港澳侨合作。闽籍海外侨胞与福建人民血脉相连。深化闽港澳侨在金融、物流、旅游、文化、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交流合作,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现福建与港澳同胞闽籍海外侨胞发展共赢。完善联系联谊平台,系紧闽籍港澳同胞乡情纽带。推动闽港闽澳青少年交流常态化机制化,建设港澳青少年实习实训基地、双创中心。实施便利港澳居民在闽发展政策措施。加强新时代侨务工作,强化与海外侨团侨亲联谊联络,保护利用侨批档案文献,推进为侨服务信息化便利化,广泛凝聚侨心侨力。

  60.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本次省委全会精神,制定“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区域规划体系。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十四五”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谋发展,沉心静气促超越,苦干实干、拼搏进取,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

 

上一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下一条: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地址: 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361024)
         电话: 0592-6276251 , 0592-6276284
         部门邮箱: ghc@hxxy.edu.cn  
         督导邮箱: zldd@hxxy.edu.cn
         Copyright by 厦门华厦学院规划与质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