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1〕24号
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毕业实习课程质量,进一步规范毕业实习教学档案材料,达到“以规范促提升”的教学管理目标,结合《厦门华厦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华厦政字〔2016〕142号),现就完善毕业实习档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所有的毕业实习都应建立档案材料,且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具体目录如下:
(一)教学任务书(教务系统打印)
(二)实习大纲(见附件)
(三)实习教学计划表(见附件)
(四)实习报告册评分标准
(五)学生成绩单(按教务系统中的原始成绩打印)
(六)实习报告册(含封面、自主实习申请表、安全协议书、周记、校外指导教师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实习综合成绩鉴定表)(见附件)
二、每届学生毕业实习结束考核后,专业应及时整理档案材料进行归档(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归档)。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毕业实习材料档案目录
2.厦门华厦学院实习大纲
3.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表
4.厦门华厦学院实习报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