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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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实践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11日 12: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习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和管理,加强质量监控,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实习实践课程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践课程评估范围

参评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开设的,列入我校培养方案中的认知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实习教学环节的课程。

二、实习实践课程评估内容

(一)实习实践课程教学目标与学习成果

(二)实习实践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

(三)实习实践课程教学资源与学习支持

(四)实习实践课程成绩评定与反馈

(五)实习实践基地条件

三、实习实践课程评估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参评课程数据采集2022年7月)

鉴于学校首次启动实习实践课程评估试点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依据课程类型和特点推选参评课程名单,并于721前将本单位课程参评名单(填写附件1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黄延梅处,邮箱:huangym@hxxy.edu.cn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分别报送3门参评课程,商务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分别报送4门参评课程

)学校检查阶段2022年8月

1.各教学单位根据实习实践课程评估内容,对实习实践教学相关档案认真整理、统一归档、分类存放,便于调阅检查。材料标准参照《厦门华厦学院“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毕业实习档案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

2.学校组织督导专员深入到各教学单位检查实习实践课程档案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参评实习实践课程教学基地

(三)评估结果反馈阶段(2022年9月)

1.质控办根据专家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结论,经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并公布评估结果。

2.学校将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习实践课程,予以表彰和推广;对评估结果为“待改进”的实习实践课程,将督促整改,进入下一轮复评。

四、其它

未尽事宜,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补充和解释,联系电话:0592-6276251。

    

上一条: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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