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字〔2018〕156号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厦门华厦学院加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华厦学院
2018年12月31日
厦门华厦学院
加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常规性教学检查项目,为提高我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做如下规定:
一、检查目的
实施教学监控,了解教学状态信息,规范教学工作,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工作水平。
二、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作为一项常规性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按期组织实施。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第7-14周。
三、检查内容
(一)教师授课情况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
2.教案准备情况;
3.各项教学活动(课堂理论教学、实验、实习、论文等)的组织、安排、实施情况;
4.课堂授课情况,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几个方面;
5.课下教师辅导答疑、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6.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二)学生学习情况
1.学生的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
2.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情况;
3.学生在课堂上是否认真听讲,课后是否按时认真完成作业;
4.学生学习方法是否科学,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三)教学管理情况
1.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2.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情况;
3.教学档案情况;
4.师生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及建议情况;
5.教学场所管理情况,教学设施是否正常、教学场所卫生状况等。
四、检查方法
期中教学检查主要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部门自查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分常规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把期中教学检查列入学期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管理及班风、学风、课堂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召开学生座谈会(含学生信息员反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听课、观摩教学等活动;
(4)进行至少为期一周的教学纪律专项检查;
(5)对教师的教案、教学进度、教学规范化、教研活动、教改活动等进行专项检查。
(6)对本单位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通过检查,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解决。要求每一项检查工作都要有记录、有材料,并做好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2.重点检查要求
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由教务处安排,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并提交检查总结报告。
(二)学校督查
为保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效性,学校组织督导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安排,主要是对各个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同时对各个教学单位的检查项目进行抽查。督查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
五、交流总结
(一)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做出书面总结并报送教务处备案(附电子版);
(二)教务处形成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情况总结,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
(三)召开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会议,交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讨,形成改进意见和对策;
六、学校期中教学抽查的结果作为教学单位教学目标考核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
七、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