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19〕94号
为规范课程教学管理,加强课程之间的信息沟通,构建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机制,特规范如下:
(一)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开课教学单位均需建立课程档案,课程名称与培养方案要一致,统一建立课程归档目录,课程档案内容包括:
1、课程建设计划
2、课程基本情况表: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3、教学任务书:教务系统打印,教学单位盖章
4、教学大纲:参照学校模板填写
5、教材及参考书(自编讲义或实训指导书)
6、教学日志
7、教案:参照学校模板填写
8、课件或讲稿
9、实验(实训)报告(空白样册)
10、试卷及评分标准/题库情况说明(样卷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说明及评分标准
11、课外辅导记录: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12、课程组研讨活动记录: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13、教学工作总结: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14、其它材料。
(二)课程档案的保存和监管由各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对于课程档案有关资料,各教学单位应设专人管理、专柜保存,其它人员借阅应有借阅、归还日期的记载;课程档案永久保存,工作人员因变动交接工作时,应作为重要资料交接。
(三)课程档案的建设由各课程组具体负责,课程组负责人为建档责任人(校内专任教师),课程组人员为建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课程档案的所有建设任务。
(四)一门课程建一个课程档案。相同名称的课程是否为同一门课程依据课程代码是否相同而定。一个课程档案中的相关项目务必保证每学期更新。
(五)课程档案建设以学期为阶段做一次归档整理。档案材料可以随时归档,学期末重点做好材料归档整理、归类、保存工作。
附件:课程档案目录
院 部 |
XX学院(部)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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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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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学分) |
( 学分) |
课程档案目录 |
序号 |
档案名称 |
完成情况(√) |
1 |
课程建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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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课程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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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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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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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材及参考书(自编讲义或实训指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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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学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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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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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课件(讲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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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验(实训)报告(空白样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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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试卷及评分标准/题库情况说明(样卷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说明及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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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课外辅导记录(至少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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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课程组研讨活动记录(至少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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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教学工作总结(按课程、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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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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