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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规范要求(2019年修订)

2019年12月31日 16:01  点击:[]

华厦教务〔201994



为规范课程教学管理,加强课程之间的信息沟通,构建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机制,特规范如下:

(一)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开课教学单位均需建立课程档案,课程名称与培养方案要一致,统一建立课程归档目录,课程档案内容包括:

1、课程建设计划

2、课程基本情况表: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3、教学任务书:教务系统打印,教学单位盖章

4、教学大纲:参照学校模板填写

5、教材及参考书(自编讲义或实训指导书)

6、教学日志

7、教案:参照学校模板填写

8、课件或讲稿

9、实验(实训)报告(空白样册)

10、试卷及评分标准/题库情况说明(样卷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说明及评分标准

11、课外辅导记录: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12、课程组研讨活动记录: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13、教学工作总结:根据学校设计模板填写

14、其它材料。

(二)课程档案的保存和监管由各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对于课程档案有关资料,各教学单位应设专人管理、专柜保存,其它人员借阅应有借阅、归还日期的记载;课程档案永久保存,工作人员因变动交接工作时,应作为重要资料交接。

(三)课程档案的建设由各课程组具体负责,课程组负责人为建档责任人(校内专任教师),课程组人员为建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课程档案的所有建设任务。

(四)一门课程建一个课程档案。相同名称的课程是否为同一门课程依据课程代码是否相同而定。一个课程档案中的相关项目务必保证每学期更新。

(五)课程档案建设以学期为阶段做一次归档整理。档案材料可以随时归档,学期末重点做好材料归档整理、归类、保存工作。

附件:课程档案目录

XX学院(部)


课 程 代 码


课程名称(学分)

( 学分)

课程档案目录

序号

档案名称

完成情况(√)

1

课程建设计划


2

课程基本情况表


3

教学任务书


4

教学大纲


5

教材及参考书(自编讲义或实训指导书)


6

教学日志


7

教案


8

课件(讲稿)


9

实验(实训)报告(空白样册)


10

试卷及评分标准/题库情况说明(样卷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说明及评分标准


11

课外辅导记录(至少2次)


12

课程组研讨活动记录(至少3次)


13

教学工作总结(按课程、教师)


14

其它材料












上一条:我校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 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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